8月4日上午,省政府新闻办举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》新闻发布会。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陈新忠、省委社建委专职副主任孙哲君、省经信厅副厅长詹佳祥、省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刘璇、省大数据局副局长蒋汝忠出席发布会,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7月30日,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22〕20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《实施意见》是浙江学习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的具体举措,是全省政府系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,聚力打造数字变革高地的指引性文件,对推动浙江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走在前列、勇立潮头,率先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政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和现实意义。
★《实施意见》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★
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、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,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浙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先行地,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高瞻远瞩地作出了建设“数字浙江”的战略部署,强调要把建设“数字浙江”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、基础性工作、主导性政策研究好、落实好。多年来,省委省政府坚持“一张蓝图绘到底”,接续推进“四张清单一张网”、“最多跑一次”、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数字化改革,运用数字技术对政府治理方式、流程、手段、工具进行全方位、系统性重塑,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,基本搭建了数字政府的“四梁八柱”,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大幅提升,数字治理成效不断显现,形成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先发优势。
2022年4月19日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审议通过《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习近平总书记作出“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”重要论述,为我们推进数字政府提供了根本遵循、指明了前进方向。6月23日,国务院正式发布《指导意见》,就进一步加大力度、改革突破、创新发展,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,袁家军书记、王浩省长先后作出指示,要求认真学习贯彻,高标准研究谋划落实举措。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建专班,认真研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,认真领会、充分衔接国务院《指导意见》精神,广泛听取各地各部门、专家意见,结合浙江实际,制定了《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经省政府常务会议、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,于7月30日正式印发。
★《实施意见》的主要内容 ★
《实施意见》共分为七个部分:
• 总体要求 •
✎ 明确提出了以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创新施政理念、履职方式、服务模式、治理机制,推动公平服务普惠便利化、政府管理透明公平化、政府治理精准高效化、政府决策科学智能化。
✎ 明确了浙江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:到2025年底,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,“掌上办事之省”“掌上办公之省”“掌上治理之省”基本建成,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,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“两个先行”;到2035年,高水平建成“整体智治、唯实惟先”的现代政府,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。
• 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•
围绕构建数字化、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,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,提出了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建设的6个方面举措、24项具体任务。
✎ 构建精准科学的数字化经济调节体系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感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,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预警调度机制,强化经济政策统筹协调能力。
✎ 构建公平公正的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。运用数字技术构建开放透明可预期的统一市场环境,形成服管融合、精准闭环的新型监管机制,以精细服务助力守法,以精准监管惩治违法,高标准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改革试验区,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。
✎ 构建协同闭环的数字化社会治理体系。以数字化手段推动社会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、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,着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、社会治安防控能力、公共安全保障能力、基层智慧治理能力。
✎ 构建优质普惠的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。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,提供有便利的涉企服务,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、智能化水平。
✎ 构建全域智慧的数字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。围绕天空地人全感知、环境网络全互联体系、环境数据全流通、环境治理全协同、指挥决策全智能、环境管理全统筹,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。全域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。
✎ 构建整体高效的数字化政府运行体系。以数据流整合提升决策流、执行流、业务流,提升依法行政水平、决策指挥能力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能力、行政监督能力、政务公开水平。
• 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 •
围绕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、数字社会引领驱动作用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提出三方面举措。
✎ 撬动数字经济发展,发挥数字政府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,利用数据资源推动研发、生产、流通、服务、消费全价值链协同,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、壮大数据服务产业。
✎ 驱动数字社会建设,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,推进数字城乡融合发展,深化“四治融合”基层治理体系,促进数字技术与社会发展全面融合,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。
✎ 营造良好数字生态,率先形成数据基础制度体系,加快实现数据市场化突破,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主体,推动数据全面融入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,充分发挥数据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。
构建“平台+大脑”支撑体系
✎ 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,完善数据管理机制,加强数据高效归集共享,深入推进数据开发利用。
✎ 构建智能高效的应用支撑体系,推进公共组件共建共享,加快“大脑”建设,迭代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,促进集约建设、互联互通、协同联动。
✎ 构建集约可靠的云网基础设施体系。
• 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•
提出强化安全管理职责、落实安全制度要求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、提升自主可控水平等举措,切实守住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。
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
包括创新数字政府建设协同机制、健全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制度体系两个方面,要求完善项目管理机制,加强项目绩效评价,完善法律法规制度、标准规范、理论体系。
• 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•
通过加强组织领导、健全推进机制、提升数字素养、强化考核评估四方面措施,保障数字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落地。
★《实施意见》的主要特点 ★
在《实施意见》起草过程中,坚持和把握以下三方面原则:
•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 •
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突出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、智能化水平,用数字化理念、技术和手段破解群众企业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打造泛在可及、智慧便捷、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,努力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。
• 努力体现浙江辨识度 •
将《实施意见》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、省委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,坚持用好数字化改革顶层设计、增量开发、迭代升级理念思路和“V”模型方法路径,聚焦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实践成果,因地制宜提出浙江重大改革任务、落实举措,力求彰显浙江辨识度、首位度和创新性。
• 力求可操作可落地 •
将国务院《指导意见》7个方面143条任务,逐项落实到浙江数字政府重大改革任务和数字化重大应用中,确保规定动作接得牢、改革任务全覆盖、重点内容相衔接。同步制定任务清单,明确工作体系、责任单位,确保各项任务量化闭环,落细落实。
来源:今日浙江(公众号)